滨海生态检察保护法治现代化研讨会在盐城召开
打造中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名片”
发布时间: 2023-09-26 文章来源: 江苏法治报 作者: 秦颖 占东东 张艺
9月25日,2023滨海生态检察保护法治现代化研讨会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中共盐城市委书记周斌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主持会议。
宫鸣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海洋生态环保重难点问题,部署开展“守护海洋”专项行动,发布典型案例,沿海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打造海洋生态检察保护实践新方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之路。下一步,沿海检察机关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立法完善中推进滨海生态检察保护现代化。在监督办案中善于发现执法司法难点、痛点、堵点,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理论研究,凝聚各方共识,为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贡献更多实践样本。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制度优势,在高质效检察履职中推进滨海生态检察保护现代化。加强检察一体履职,更加注重协同履职,敢于运用“诉的确认”,持续健全社会支持机制,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履行国际公约、讲好检察故事,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中推进滨海生态检察保护现代化。持续深化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在参与全球治理特别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展现中国检察担当,加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对外宣传推介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相关国际论坛研讨并分享成果,讲好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好故事。
研讨会上,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江苏11家沿海省级检察院联合签署并发布《滨海生态检察保护盐城倡议》,围绕“绿色低碳发展 共享生态滨海”目标,通过加强滨海生态检察保护共同体建设,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守护滨海的生态效能,全面落实守护滨海生态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
在座谈环节,8位国内国际专家以沙龙的形式分享滨海生态保护最前沿的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为生态公益保护探索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帮助检察机关拓宽全球视野、打开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健全工作机制,为滨海生态检察保护法治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导和专业支持。
在交流发言环节,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6家省级检察院围绕滨海生态公益保护实践介绍各省工作经验。同时,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再赴三年之约,天津滨海新区、河北唐山、辽宁丹东、上海崇明、山东东营、江苏盐城等6家市级检察院作为成员单位分享了各自在滨海生态保护检察实践中的工作经验。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沿海11家省级检察院、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16家市级检察院分管领导等参加会议。